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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城镇化“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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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豫政〔2006〕72号
【发布日期】 2006-10-13
【实施日期】 2006-10-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城镇化“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豫政〔2006〕7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城镇化“十一五”规划》已经省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十月十三日

河南省城镇化“十一五”规划
 

  加快城镇化进程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是提高我省经济综合实力、实现中原崛起的必然选择,也是解决“三农”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现根据《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总体部署,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五”时期城镇化回顾
  “十五”期间,省委、省政府立足省情,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力实现中原崛起的总体目标,坚持大型中心城市、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三头并举”的发展方针,制定了加快城镇化进程的决定,明确了推进城镇化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发展重点,确定并积极推进省定26个城镇化重点县(市)和123个重点镇加快发展,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合理调整行政区划,强化城镇产业支撑,有力地促进了城镇化进程。
  城镇化水平明显提高,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到2005年底,全省城镇化水平达到30.7%,比2000年提高了7.5个百分点,平均每年提高1.5个百分点,高于每年提高1.35个百分点的全国平均水平,是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城镇化水平增长最快的时期。5年累计转移农村人口600多万,全省城镇人口达到2998万。全省38个设市城市人口达到1610万;建成区面积达到1572平方公里,较2000年新增498平方公里。省定26个城镇化重点县(市)中,巩义、项城、固始、潢川等县(市)的县城或市区人口已超过20万。全省123个城镇化重点镇实现了较快发展。总体上初步形成了大型中心城市、中小城市、小城镇各具特色、协调发展的格局。
  城镇经济实力明显提高,中心城市要素聚散能力不断增强。近年来,各市政府加大了对优势产业和重点企业的扶持力度,加快特色园区发展,拉长产业链条,拓宽服务业开放范围,促进了产业发展,城镇经济实力明显提高。2005年,全省有郑州、洛阳、南阳、安阳、平顶山、新乡、许昌、焦作、商丘、信阳和周口11个市生产总值超过500亿元。中原城市群9市生产总值总量达到5915亿元,占全省的比重达56.1%,比2000年提高近4个百分点。中原城市群整体发展优势逐步显现,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不断提高,对区域经济的辐射带动作用不断增强。
  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城镇面貌发生较大改观。“十五”期间,我省不断加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积极争取国债和国家预算内资金,鼓励社会资金进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全省大中城市道路、供水、供气、供热、供电、排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信息通讯等基础设施取得长足发展,城镇供电紧张、通讯不畅的状况得到根本性的改善。城市之间的交通联系更为方便快捷,18个省辖市、超过60%的县(市)已通达高速公路。学校、医院等各种公共服务设施进一步改善。城市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取得进展,城市脏、乱、差现象明显改观。
  各项改革不断深化,城镇化体制性障碍逐步消除。各市不断加大改革力度,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体制、市政公用行业和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改革步伐,一批民营、外资及省外企业进入城市燃气、公交、供水、污水处理等领域;户籍改革步伐加快,城镇入户条件进一步放宽;城镇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完善,初步形成了养老、失业、医疗等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现了市级统筹;行政区划调整稳步推进,拓展了城市发展空间。
  我省城镇化水平在明显提高的同时,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城镇化总体水平较低,与工业化和经济发展不同步。目前全省城镇化率较全国平均水平仍低12.3个百分点,位居中部六省末位。全省非农产业的比重虽已超过80%,但城镇化率只有约30%,全省仍有近70%的农村人口,近60%的劳动力从事农业生产。二是城市规模偏小,辐射带动力不强。我省缺乏在全国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特大城市。全省38个城市中,人口超过100万的特大城市只有郑州、洛阳,省会郑州市刚刚突破300万人。不少城市尤其是大城市产业层次不高,综合竞争力较弱,对区域经济的支撑和带动作用不强。三是城镇规划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规划决策过程不够科学民主、随意性大,城镇规划没有严格实施,详细规划覆盖率低,规划实施管理粗放,缺乏公众监督,规划的综合协调作用不强,在精细化管理方面与先进省份差距不小。不少城市管理观念落后,重建设、轻管理,重形式、轻内涵,建设项目决策草率,缺乏科学性、前瞻性,“拆了建、建了拆”现象比较普遍。一些地方片面追求城市规模,忽视功能的完善和品位的提高。四是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滞后,脏、乱、差现象在一些地方还较突出。城市近期建设重点不突出、布局零碎,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分散,没有形成良好的城市环境。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改革进展不平衡,一些地方行业垄断、投融资渠道单一等问题仍较突出。五是城镇化体制机制性障碍仍待破除。一些地方对加快城镇化进程的改革措施落实不够,改革还停留在一般口号上。进城务工农民的入户门槛依然较高,特别是关系就业、就医、就学、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改革还不配套,外来务工人员很难融入城市。这些问题不同程度地制约了城镇化持续、快速、健康发展,需要逐步加以解决。
  二、“十一五”时期我省城镇化面临的形势
  “十一五”时期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力实现中原崛起的关键时期,也是加快城镇化发展的关键时期。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将更为重要,我省城镇化将拥有更为宽松的体制和政策环境。国家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将促使东部产业加速向中西部转移,从而有利于我省进一步扩大开放,发挥比较优势,实现跨越式发展。国家实施中部崛起战略,在政策、资金和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将支持中部地区发展,为我省发挥资源优势、加速城镇化进程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国家将中原城市群确定为重点发展区域所提供的新的契机和支持,有利于这一区域加快发展,从而带动全省城镇化进程。
  2005年底,我省人均生产总值已突破1000美元,城镇化率已超过30%,消费结构升级加快,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工业化加速发展,经济发展的内生机制逐步形成。同时,全省上下高度重视城镇化工作,《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我省城镇化快速发展的若干意见》(豫发(2005)25号)将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我省城镇化加快发展的条件已经成熟。
  面对“十一五”时期新的发展形势,我们应抓住机遇,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消除各种不利于城镇化健康发展的政策和体制性障碍,着力增强二、三产业支撑能力,促进我省城镇化快速、健康发展,为2020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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