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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行政监督联席会议规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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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深圳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深府办〔2006〕178号
【发布日期】 2006-10-13
【实施日期】 2006-10-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行政监督联席会议规则》的通知
深府办〔2006〕178号

  《深圳市行政监督联席会议规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2006年10月13日

  深圳市行政监督联席会议规则

 

  第一条 为加强行政监督部门的沟通与协作,整合行政监督资源,强化政府内部监督,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健全行政责任体系加强行政执行力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府(2005)201号),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行政监督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通报工作情况,交换工作信息,分析工作动态,研究协调行政监督工作及有关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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