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6年度第二批重点项目及部分项目调整的通知 郑政文〔2006〕17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06年度郑州市第二批重点建设项目(共35项)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通过,现予以下达。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认正解决好重点项目建设环境的各种问题。有关县(市)及上街区人民政府要按国家法定建设程序搞好本辖区内市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为项目法人搞好服务,督促和协助项目法人积极落实项目前期各项工作,科学组织施工,确保项目建设进度。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全面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要精心组织,加快进度,确保完成年度建设目标。 根据国家宏观调控精神,河南长城铝业发祥炭素有限公司15万吨出口炭阳极等6个项目不再纳入2006年度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 二○○六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 1.2006年度郑州市第二批重点建设项目名单(共35项).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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