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城市管理创优竞赛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为切实提高我市城市管理水平,构建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城市形象,大力推进城市现代化、城乡一体化进程,努力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争创“沪宁线上管理最好的城市”的目标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市管理创优竞赛活动。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紧紧围绕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国生态市等为动力,根据《关于全省开展城市管理创优考核实施意见》的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城市管理创优竞赛活动,建立和健全辖市、区、街道(乡镇)以及各职能部门的城市管理责任监督考核机制,使城市管理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切实加强城市的长效管理工作,努力营造整洁、优美、舒适、文明的城市环境,更好地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