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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无项目工业厂房管理的意见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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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中府办〔2006〕85号
【发布日期】
2006-10-13
【实施日期】
2006-10-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无项目工业厂房管理的意见
中府办〔2006〕85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招商选资和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现就加强无项目工业厂房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近年,我市没有落实工业生产项目,以出租为目的自建的工业厂房(以下简称“无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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