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主城区公共交通汽车客运营运与管理体制的决定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城市公共交通的法律、法规和市人大常委会公布的《重庆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适应主城区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区域不断扩大以及社会公众对公共交通服务的需要,市政府决定对我市主城区公交客运体制进行改革,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以国有公交为主导、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公共交通市场统一开放、竞争适度有序、服务规范优质的主城区公交客运营运与管理体制。 一、充分认识改革主城区公交客运营运与管理体制的重要意义 重庆直辖以来,主城区公交客运市场较快发展,国有公交企业继续发挥主导和带动作用,覆盖了主城核心区(外环高速公路以内的区域)全部营运线路,承担了该区域日均汽车客运总量(305万人次)的88.5%,为解决出行难和完成应急运输保障任务发挥了主力军作用。与此同时,民营客运企业经过分步调整,承担了主城核心区日均汽车客运总量的11.5%,为解决社会就业、繁荣客运市场作出了积极贡献。 但是,主城区客运市场仍然面临不少问题。一是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没有完全建立。营运主体多而散,多数营运企业规模过小,竞争秩序不规范。二是公交客运市场开放后相应的政策法规建设滞后,公平竞争机制没有完全建立。同在主城区营运的各类客运企业在纳税、费用征缴、职工社会保障、线路准入、站场使用、单车核载、运力投放、证照办理、承担政府确定的公益性、应急性义务等方面政策不统一、待遇不平等。三是营运主体实力不强。国有公交企业面临较大的经营压力和困难,需要进一步转变内部机制,增强活力。不少民营企业采取单车挂靠经营模式,管理松弛,经营粗放,服务质量低,安全隐患多,不能适应社会公众对公共交通服务的需求。四是主城区公交发展规划滞后,线网布设不适应发展需要,枢纽站、换乘站等配套设施建设欠账较多,且多为国有企业独有,与城市现代公交要求有较大差距。以上诸多问题,制约了我市主城区公交客运市场的健康发展,必须进行深入改革。改革既是认真贯彻《重庆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依法加强客运市场管理的迫切需要,也是解决现有公交企业弱、小、散问题,保障群众乘车安全的迫切需要;既是增强公交公众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迫切需要,也是健全公司化经营后的公交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从源头上解决公交客运经营领域存在的腐败问题,有效净化市场环境的迫切需要。 二、主城区公共交通汽车客运营运与管理体制改革的原则、范围和总体思路 (一)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公共利益优先原则。公交客运线路、站场资源为城市有限资源,关系社会公众的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通过不断改革,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安全、更优质、更便捷、更舒适的公交客运服务。 有效配置资源原则。实施公交客运线路特许经营,鼓励和引导有实力的各类公交企业参与主城区公交客运市场平等竞争,共同发展,实现公交线网、站场资源优化配置。 (二)改革范围 主城区公共交通汽车客运营运与管理体制改革的范围为渝中区、江北区、渝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巴南区和北碚区行政区域内纳入规划的公共交通汽车客运。 (三)总体思路 按照城市公交客运是为公众提供必要安全和普遍服务的社会公用事业,应当优先发展的基本要求,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充分发挥大型国有公交企业的主导和带动作用,通过规范公交客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