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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居民生活用水计量系统改造工程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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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穗府[2006]46号
【发布日期】 2006-10-16
【实施日期】 2006-10-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居民生活用水计量系统改造工程的通告

穗府[2006]46号

 
 
 
为改善城市供水质量,提高供水服务水平,实现居民生活用水抄表到户、终端收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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