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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州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吉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延州政办电〔2006〕120号
【发布日期】 2006-10-16
【实施日期】 2006-10-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州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有关委局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和公安部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秋冬季的消防安全,州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州范围内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
  以实现“三提升、三降低”(即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防控火灾能力,降低火灾起数、财产损失、伤亡人数)为目标,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动员全社会力量,切实加强各项火灾预防工作,竭尽全力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全州火灾形势稳定,为建设平安延边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时间安排
  2006年10月17日至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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