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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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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青政发〔2006〕38号
【发布日期】
2006-10-16
【实施日期】
2006-10-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青政发〔2006〕38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4)81号)精神,促进我市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青岛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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