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办案助手
|
帮助指南
注册
登录
办案助手
法律法规
寻找律师
法治新闻
法律咨询
办案助手
|
法律法规
新法速递
常用法律
专题聚焦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山东省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水利局关于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字体:
大
中
小
】
【发布部门】
山东省日照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日政办发[2006]62号
【发布日期】
2006-10-16
【实施日期】
2006-10-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山东省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水利局关于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市政府同意市水利局《关于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十月十六日
关于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意见
“十五”以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坚持以治水为重点,大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
不用注册快速提问,3分钟内100%回复
常用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贪污罪
盗窃罪
故意杀人罪
职务侵占罪
敲诈勒索罪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行贿罪
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