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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地方税务局、淄博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管理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山东省淄博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10-16
【实施日期】 2006-10-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淄博市地方税务局、淄博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管理的通知
 
 
各区(高新区)县地税局、房产管理局,市地税局各征收分局:
  根据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住房营业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鲁地税发[2006]66号),为调整我市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加强我市房地产交易税收管理,现对市地税局、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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