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森林防火抢险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鹤壁市森林防火抢险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鹤壁市森林防火抢险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确保在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反应迅速、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密切协作、快速反应的原则;坚持平战结合、警钟长鸣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 1.3 编制依据 本预案编制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河南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河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鹤壁市境内及市界地区发生的重特大森林火灾和其它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凡有下列情况之一,可启动本预案: (1)受害森林面积10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2)威胁居民点、重要设施、或者位于与外市交界地区、县(区)交界地区,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3)连续燃烧8小时以上,尚不能控制的森林火灾; (4)发生在森林公园、风景旅游区、公益林林区及其它重点林区、受害森林面积5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5)需要市政府和军队、武警部队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6)造成人员伤亡事故,以及其他造成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的森林火灾。 2 组织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2.1 市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及其办事机构的组成与职责 市政府成立以主管副市长为指挥长,鹤壁军分区、市政府办公室、林业局、公安局、消防支队主要负责同志为副指挥长,人事局、发改委、财政局、建设局、旅游局、交通局、农业局、气象局、广电局、民政局、卫生局、科技局、商务局、教育局、司法局、无线电管理处、网通鹤壁分公司、移动鹤壁分公司等部门的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 市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法律、法规、省护林防火指挥部的指示、决定与工作部署;制订和修改市森林防火抢险应急工作预案;研究确定监测预警支持系统、应急保障体系;宣布启动或结束本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决定成立前线指挥部,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遇到的资金、物资、交通等问题;审查批准指挥部办公室或专家组提交的工作报告或评估报告;承担省护林防火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应急工作。 市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及时掌握、分析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信息并提出处置建议报市指挥部;贯彻落实市指挥部指示和工作部署,组织实施森林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县(区)政府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建立应急信息保障体系,完善林火监测、预警系统和抢险应急指挥系统;指导应急扑火专业队伍建设、培训;落实市森林防火抢险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工作;向省护林防火指挥部、市政府、市指挥部成员单位报告、通报森林火灾发生情况及应急处置工作有关情况;根据市指挥部授权发布有关信息等。 2.2 森林火灾扑救前线指挥部及其各工作组的职责 根据森林火灾扑救需要,市指挥部临时成立森林火灾扑救前线指挥部(以下简称前线指挥部),以迅速落实市指挥部关于森林火灾扑救的各项指示,现场统一组织指挥火灾的处置和扑救。其各工作组构成和主要职责是: 综合调度组:全面掌握并及时报告火情信息、火场天气状况和扑救情况;协调组织各部门落实扑火力量、物资调配、通信联络、火场监测等具体处置措施。 后勤保障组:做好火灾处置扑救中的食品、饮水、燃油、电力、被褥等物资供应和通讯联络工作,协调交通、铁路等相关部门快速运输扑火人员、扑火设备及救援物资。 医疗救护组: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火灾处置扑救中的药品支援、医疗救护以及灾后卫生防疫等工作。 宣传报道组:按照国家对森林火灾宣传报道的有关规定,根据火灾处置扑救工作需要,确定火灾扑救新闻发言人,适时发布火情信息,组织好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专家咨询组:负责火环境、火行为分析,并对火灾态势进行科学评估,提出火灾扑救方案;根据市指挥部办公室授权,开展火灾调查、火灾损失评估,做好处置绩效评价。 现场督导组:深入火场一线,对各部门、各单位和有关人员在火灾处置扑救中的职责履行情况实施跟踪监督和检查,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前线指挥部和市指挥部。 2.3市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鹤壁军分区、消防支队:根据火灾扑救需要,组织指挥军分区、消防支队、辖区人武部及民兵、预备役人员投入扑救工作。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召集火灾扑救中的紧急会议,审核、上报省政府的有关材料和文件。 市林业局:履行市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公安机关协助搞好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维持火场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