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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河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关于禁止在水库中使用化肥养殖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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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北省老河口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河政办发〔2006〕56号
【发布日期】
2006-10-17
【实施日期】
2006-10-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近年来,由于水库使用化肥养殖,导致水库水质急剧下降和污染问题日趋突出。为了加强对水库水质管理和控制,充分利用水库水面健康养殖,确保水资源质量安全,根据《渔业法》、《水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现就禁止在水库中使用化肥养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充分利用水库水面资源发展水产养殖业,是增加水管单位经济收入的重要途经之一。但是,由于水库使用化肥养殖,造成水质污染,给水库水环境质量和安全用水构成严重危害,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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