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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建设厅关于“陕西省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计审查专家委员会”更名及换届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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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陕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陕建发[2006]144号
【发布日期】
2006-10-17
【实施日期】
2006-10-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陕西省建设厅关于“陕西省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计审查专家委员会”更名及换届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建设局、规划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各勘察设计单位,各施工图审查机构:
我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任务原由“陕西省高层建筑抗震设计审查专家委员会”承担,多年来,该委员会对我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管理做出了应有贡献。为更好地贯彻建设部《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第111号令)和《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第148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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