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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农村中小学教育讲师团送教下乡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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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赣教师字〔2006〕37号
【发布日期】
2006-10-17
【实施日期】
2006-10-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农村中小学教育讲师团送教下乡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
为了加强农村教育,提高农村教师教育教学水平,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农村中小学教育讲师团送教下乡。4月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推荐农村中小学教育讲师团成员的通知》(赣教办函[2006]64号),要求各地推荐上报讲师团成员候选人,我厅对各地上报的人选进行了遴选,组建了全省农村中小学教育讲师团,具体名单见附件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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