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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金水畔家园小区定向安置住房销售价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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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天津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津价房地〔2006〕287号
【发布日期】 2006-10-17
【实施日期】 2006-10-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金水畔家园小区定向安置住房销售价格的通知


天津市河北区环金安居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金水畔家园小区定向安置住房销售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市政府《批转市建委拟定的天津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定向安置用房建设和销售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05]51号)规定,你公司在河北区志成道4号承建的金水畔家园小区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定向安置住房,其销售价格为政府指导价。该小区1-10号楼总建筑面积59132平方米,可按平均每平方米不超过4500元自行安排楼层、朝向差价。但最高售价不得超过每平方米4950元,每幢楼各门栋的平均销售价格不得高于你公司的备案价格,具体备案价格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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