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意见 为了进一步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迫切要求,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陕政发(2006)13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 (一)充分认识发展职业教育的重要性。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人力资源开发,是践行我市“国际化、市场化、人文化、生态化”发展理念,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方略,推进我市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促进就业再就业,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举措;是全面提高国民素质,提升我市综合实力、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实现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在新形势下,各级人民政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把发展职业教育特别是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与繁荣经济、促进就业、消除贫困、维护稳定、建设先进文化紧密结合起来,把职业教育作为发展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采取强有力措施,大力推动职业教育快速健康发展。 (二)明确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满足人民群众终身学习需要,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灵活开放、自主发展,有西安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实行在市政府领导下,分级管理、区县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办学格局。 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稳步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到2010年,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达到9万人,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规模略高于普通高中。市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规模达到1.5万人。“十一五”期间,为社会输送23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5万高等职业学院毕业生。广泛开展各类职业培训,年培训城乡劳动者60万人次以上。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明显提高。 二、以服务为宗旨,培养高技能型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 (三)实施高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工程,为我市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各区县、各部门要根据区域经济和行业发展需要,制定具体的技能型人才培养规划,推进职业院校与相关企业合作办学, 依托“四区二基地”,重点为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和文化产业培养高技能型紧缺人才,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着力打造“it蓝领”、“西安技工”、“蓝田厨师”、“西安护理”、“西安旅游”、“职业经理人”等具有西安特色的职教品牌。全市每年培养技能型人才3万名。 (四)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服务。农业、劳动保障、教育等部门要通力合作,进一步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规模。农业部门重点在贫困和边远地区组织实施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各区县政府要根据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需要,统筹协调,落实部门责任,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的力度,建立和完善培训体系和劳务输出机制,提高进城务工人员职业技能和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全市每年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27万人次。 (五)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进一步深化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强化农村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三教”统筹,促进“农科教”结合,开展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和“绿色证书”教育。发挥市、区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和农技推广机构的作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乡、镇、村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建设,大面积推广和普及农业先进实用技术,大力提高农民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促进区县一村一品、一乡一品、一县一业的产业发展格局的形成,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十一五”期间,全市建成50个省级示范农民文化技术学校。每年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27万人次。 (六)实施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工程,为普遍提高劳动者素质特别是职业能力服务。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继续教育和培训体系,对职工进行普遍持续的文化教育和技术培训,加快高级工和技师的培养。推进学习型企业建设。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要把培训初高中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作为重要任务,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工作能力、职业转换能力和创业能力,为就业再就业服务。大力发展远程教育、社区教育,通过广播电视大学、自学考试和举办夜校、周末学校等多种形式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学习需求。促进职业教育与其他教育的沟通和衔接,使职业教育成为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环节和学习型社会的重要支撑。“十一五”期间,每年开展就业再就业培训4万人次。全市建成2个社区教育培训基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