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市气象事业发展的意见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3号)、《省政府关于加快全省气象事业发展的通知》(苏政发(2006)67号)和《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精神,加快全市气象事业发展步伐,更好地为防灾减灾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现结合泰州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更加重视新时期的气象事业发展 今后一个时期,要继续坚持公共气象发展方向,大力提升气象工作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城乡安全的保障与支撑能力,为建设新泰州提供一流的气象服务。 争取到2010年全市初步建成结构合理、布局适当、功能齐备的综合气象观测、预报预测、公共服务、气候资源评估利用服务体系与技术保障体系,气象现代化和人才队伍的建设水平、科技创新能力等得到明显提升。到2020年,全市建成结构完善、布局科学、功能先进的气象现代化体系,气象科技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