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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全市工业园区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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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九府厅发[2006]54号
【发布日期】 2006-10-18
【实施日期】 2006-10-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全市工业园区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共青开发区管委会,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驻市有关单位:
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全市工业园区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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