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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文物古建筑工作社会化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山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晋市政办〔2006〕125号
【发布日期】 2006-10-18
【实施日期】 2006-10-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文物古建筑工作社会化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单位:
  近年来,全市消防宣传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重视和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为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有效遏制火灾事故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我市国民消防安全教育相对滞后。在近年全市发生的火灾事故中,近80%的火灾是居民用火用电不慎、违反操作规程等人为因素引起的,而且村、居民火灾起数每年上升。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古建筑”(以下简称“五进”)工作,以切实提高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灾自救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清消防宣传“五进”工作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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