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全市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意见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全市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十月十八日
关于加强全市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健康教育是公民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为了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西宁市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提高人口健康素质的客观要求,推进健康教育科学规范的开展,依据《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纲要(2005-2010年)》,现就加强全市健康教育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健康教育工作紧密围绕卫生工作中心任务,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初级卫生保健、重大疾病的预防控制等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初步形成了政府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局面。但目前我市健康教育还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解决,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和工作网络不健全,业务经费投入不足,专业人员数量不足,素质不高等问题在一些地区、部门仍不同程度存在。一些行业、企事业单位由于责任不清,隶属关系不明确,健康教育工作无人管、无人过问的现象比较突出。这些问题和困难严重制约着我市健康教育工作的发展。 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四创”活动,健康教育作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重要内容,距离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距离市委、市政府和广大市民的要求,还有不少的差距。因此,进一步加强全市的健康教育,对于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增强市民的健康意识,促进全市人民健康文明素质的提高,顺利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加强健康教育,必须以党的十六大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国健康教育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