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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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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湖政发〔2006〕67号
【发布日期】 2006-10-18
【实施日期】 2006-10-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

 

 

  根据省政府《关于建立改革工作机制加强改革统筹协调的通知》(浙政发〔2006〕1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统筹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对改革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依靠体制机制先发优势,经济社会保持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但改革不够到位、体制不够完善、机制不够协调的问题仍然存在,改革的系统性、复杂性、艰巨性和紧迫性日益增强。再创我市体制机制新优势,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必须坚定不移地依靠改革、深化改革。各级各部门要以更大的决心推动改革,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在改革创新上取得新突破,为新一轮发展提供强大动力;要增强改革的协调性,统筹兼顾,综合配套,协调推进,形成改革的整体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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