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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06年突破高青教育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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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淄博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淄教办字[2006]107号
【发布日期】 2006-10-18
【实施日期】 2006-10-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06年突破高青教育工作的意见
淄教办字[2006]107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突破高青工作的意见》(淄发[2005]3号)精神,帮助高青县教育工作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充分发挥后发优势,努力实现跨越式发展,根据局党委扩大会议精神,现就做好2006年突破高青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
  (一)充分认识加快高青教育发展的战略意义,切实增强做好突破高青教育工作的历史使命感。自2003年市委提出举全市之力加快发展高青建设以来,市教育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高青加快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于2004年局党委扩大会议上相应提出举全市教育之力支持、壮大高青教育,在两年多的时间里,通过资金补助、政策倾斜、爱心捐助、对口帮扶等多种形式,对高青教育安排和争取资金(实物)1145万元,进一步提高了高青的教育教学质量,加快了高青教育现代化进程,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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