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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财税局关于申报2006年度商贸服务业电子商务和信息化项目财政资助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杭贸政〔2006〕176号
【发布日期】 2006-10-18
【实施日期】 2006-10-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杭州市财税局关于申报2006年度商贸服务业电子商务和信息化项目财政资助的通知
杭贸政〔2006〕176号


各区商贸主管部门、财政局,杭州商业资产经营公司,有关商贸企业: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现代商贸服务业发展的要求,加快推进我市商贸服务业电子商务和信息化项目的建设,提高我市商贸服务全行业的现代化水平,参照杭州市贸易局、财政局《杭州市商贸发展项目奖励性资助资金暂行管理办法》(杭贸政(2004)26号、杭财企二(2004)198号)规定,现就2006年度商贸服务业电子商务和信息化项目财政资助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在杭州市区(不包括财政体制与省直接结算的区)的国税局、地税局登记、纳税的市区级商贸企业(包括专业市场)的电子商务建设项目和具有行业特点的信息交易平台建设项目(如电子商务网站建设、商贸物流信息平台建设等),以及大型商贸服务企业和新型业态企业的信息化建设项目(包括商贸企业信息化应用项目)。
  以上资助项目是指2003年—2006年已组织实施并完工结算的项目(2004年和2005年已资助项目不再申报)。
  二、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文件,内容包括项目概况、绩效考评等。
  2、项目实施批准文件或核准、备案文件;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等相关资料。
  3、《杭州市商贸服务业电子商务项目资助申请表》(附件一)
  4、《商贸服务业电子商务建设项目完成投资财务清单》(附件二)及资产转帐的相关财务凭证复印件。
  三、申报程序
  区级企业需经区商贸主管部门和财政局同意后,由两部门汇总后联合报市贸易局、财政局,市属企业需经企业主管部门同意后,再向市贸易局、财政局申报。附件1、2表格可在杭州商贸网www.hzsm.gov.cn政策法规库或杭州财税网www.hzft.gov.cn中下载;或由纸质文件附表复印。上述申报材料和申请文件均一式二份,于11月5日前分别送市贸易局、财政局各一份。
  未明事宜可与市贸易局政策法规处(电话:85811422、85811406)和市财政局企业二处(电话:87817420)联系。

二○○六年十月十八日


附件1:杭州市商贸服务业电子商务项目财政资助申请表

报出日期 :200  年 月  日                单位:万元
<

企业名称(盖章)

资助项目
主要内容

项目批准机关文号或备案依据

项目起止年限

项目总投资

实际投资额

企业法人代表

电 话

企业联系人

电 话

企业地址

邮 编

企业主要
经营情况

2005年

2006年1-9月止

具体指标

2005年

2006年9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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