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山东省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字体:
【发布部门】 山东省日照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日政办发[2006]64号
【发布日期】 2006-10-18
【实施日期】 2006-10-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山东省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标准化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技术支撑作用,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经济发展,根据《山东省“十一五”标准化发展规划纲要》,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
  标准化是国家和地区核心竞争力的基本要素,是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城市的重要技术支撑,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内容,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技术保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的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目前,我市规模以上企业的产品标准覆盖率已达到96%以上,大多数企业能够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和检验;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在推广先进农业科技、保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