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晋城市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部门: 《2006年晋城市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工作安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十月十九日 2006年晋城市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工作安排 为了有效评价全市食品安全整顿和治理成果,积极推进食品放心工程的全面实施,根据山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和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晋城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的通知》(晋市政办(2006)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