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石家庄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六年十月十九日
石家庄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药品和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6)51号)精神和河北省整顿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全市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坚持“全面覆盖,突出重点”的原则,全面整顿和规范药械生产、流通、使用秩序,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打击制售假劣药械的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促进全市医药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重点与主要目标 (一)工作重点:坚持整顿与规范相结合,围绕药械生产、流通、使用三个环节,突出重点品种和重点环节,严格准入管理,强化日常监管,打击违法犯罪,查处失职渎职,推动行业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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