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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卫生救护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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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冀价行费(2006)35号
【发布日期】 2006-10-19
【实施日期】 2006-10-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卫生救护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
 
省红十字会:
  你会冀红字(20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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