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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嘉兴市水泥行业结构调整若干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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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嘉政办发〔2006〕151号
【发布日期】 2006-10-19
【实施日期】 2006-10-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嘉兴市水泥行业结构调整若干意见的通知
嘉政办发〔2006〕15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市经贸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质量技监局、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嘉兴银监分局等九部门《关于嘉兴市水泥行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十月十九日
 
关于嘉兴市水泥行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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