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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人经营者增值税起征点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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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部门】
甘肃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10-19
【实施日期】
2006-10-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人经营者增值税起征点的通知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矿区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省税务培训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和促进全省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从政策上鼓励和扶持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局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208号)精神,经请示省政府同意,决定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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