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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郑州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的决定(2006年)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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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郑政文〔2006〕179号
【发布日期】
2006-10-20
【实施日期】
2006-10-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郑州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的决定(2006年)
近几年来,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得到进一步巩固,少数民族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实现新的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涌现出了一大批为民族团结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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