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水资源费和南水北调工程基金征缴工作情况的通报
【字体:
【发布部门】 河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06〕91号
【发布日期】 2006-10-20
【实施日期】 2006-10-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水资源费和南水北调工程基金征缴工作情况的通报
豫政办〔2006〕91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