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昭通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二○○六年十月二十日 昭通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2010年)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残疾人状况,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缩小残疾人在基本需求方面与社会平均水平之间的差距,使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与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水平协调发展,实现与全国全省同步进入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依据省政府批转的《云南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和《昭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昭通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 一、昭通市残疾人事业“十五”发展纲要执行情况 《昭通市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2001年—2005年)》实施五年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关心、重视下,在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和社会各界的大力帮助支持下,通过各级残疾人工作者的不懈努力,残疾人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进一步夯实残疾人事业基础。 一是建立了较完整的组织体系。市、县区、乡镇建立健全了残联机构,明确了规格,计划单列,大多数社区、(村委会)建立了残疾人组织,配了专兼职人员;市、县区五类专门协会建立健全。机构的日益完善,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是形成了较系统的业务体系。在始终把残疾人康复作为工作重点的基础上,全面抓好残疾人工作,残疾人教育、就业、扶贫、文化体育、权益保障等工作蓬勃开展。 三是建立了较完善配套的政策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省人民政府107号令《云南省残疾人优待规定》和52号令《云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市和各县区先后制定了5个扶助残疾人的优惠政策,为残疾人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 四是改建和新建了九个县区残联“四位一体”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为做好残疾人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奠定了坚实基础。 五是特殊教育学校、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机构、康复训练机构、盲人有声读物场所、文化体育活动场所等服务设施建设不断加强。 (二)形成了更加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 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日益深入人心,人道主义思想得到进一步弘扬,社会各界广泛开展形式各样的扶残助残活动,助残志愿者队伍不断扩大,为满足残疾人基本生活需求和平等参与社会生活解决了大量实际困难;城市道路、建筑物和信息无障碍建设全面推进;各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残疾人事业,进一步营造了关爱残疾人的舆论氛围;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不断增强,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法治环境进一步改善。 (三)各项业务全面拓展,残疾人工作迈出新的步伐。 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解困、文化、体育、法制建设等各项业务工作全面推进,重点工作有新突破,薄弱环节得到加强,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基本格局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完善。各级政府充分发挥主导作用,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各级残联认真履行职责,协调运作,有力地推动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残疾人组织得到加强,广大残疾人工作者真诚奉献,努力工作。 (四)残疾人状况进一步改善。 采取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康复工作,全市1.5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进一步提高,达77.6%;7740名残疾人接受职业培训,残疾人就业率达80.3%;扶持11.1万名农村贫困残疾人基本摆脱了贫困;解决了3274户贫困残疾人的住房条件;1.7万城乡特困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残疾人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广泛开展,特殊艺术和残疾人体育取得较好成绩。 (五)残疾人素质普遍提高。 广大残疾人以珍惜人生、志在奉献的高尚情怀,锐意进取,自强不息,顽强拼搏,不断提高自身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积极参与社会生活,投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在各条战线为我市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自强模范,充分展示了新时期残疾人的良好精神风貌。一批优秀残疾人进入各级人大、政协,参政议政,积极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 我市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的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有效改善了广大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为残疾人同全市人民一道实现小康社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是,由于客观条件限制和残疾人自身障碍的影响,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还有较大差距;相当多的残疾人贫困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善,基本生活需求难以稳定保障;残疾人在康复、教育、就业等方面存在许多困难;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的长效机制还不健全。发展残疾人事业,改善残疾人状况,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确保残疾人实现小康生活,是一项紧迫而艰巨的任务。各县区、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 二、“十一五”发展纲要的总目标和指导原则 “十一五”期间,我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进一步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努力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物资条件和社会环境。 (一)总目标。 ——残疾人基本生活总体初步达到或接近小康水平。 ——全面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通过实施重点工程,使2.9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 ——进一步加大扶助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力度,并实施危房改造工程,改善80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居住条件。 ——进一步将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其基本生活。 ——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积极开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发展残疾人初级中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切实保障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权利。 ——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得到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残疾人就业规模进一步扩大,就业水平进一步提高。 ——残疾人文化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参加体育活动的残疾人数量进一步扩大。 ——残疾人事业的法制建设及无障碍环境建设进一步加强,残疾人的权益保障状况持续改善。 ——残疾人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指导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将残疾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规划、同步实施、兼顾特点、整体推进、加速发展。 ——坚持政府主导的工作模式。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残疾人事业的领导,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综合协调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将残疾人工作纳入职责范围,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密切协作,形成新时期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长效工作机制。各级财政要将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费列入预算,加大投入,支持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 ——坚持社会化工作方法。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充分开发社会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倡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参与残疾人事业。 ——按照“求真务实,持续推进”的工作方针,围绕提高为残疾人综合服务的能力和提高残疾人基本生活水平,扎扎实实为残疾人办实事。 ——抓住机遇,推进发展。按照国家发展残疾人事业的统一部署和基本要求,抓住西部大开发的机遇,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实现我市残疾人事业跨越式发展。 ——完善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政策法规,依法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 ——充分发挥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的作用。提高残疾人工作者的素质,造就一支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的工作者队伍。激励广大残疾人发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积极参与社会生活。 三、“十一五”发展纲要的任务指标和主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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