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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人才市场监督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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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闽人发[2006]162号
【发布日期】
2006-10-20
【实施日期】
2006-10-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福建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人才市场监督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闽人发[2006]162号
各设区市人事局、省直有关单位、人才中介机构:
为规范我省人才市场监督员管理工作,保证监督员在人才市场管理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加强人才中介服务活动的监管,促进全省人才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福建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精神,特制订《福建省人才市场监督员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六年十月二十日
福建省人才市场监督员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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