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21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就我省2005年、200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人员范围。2005年调整范围为2004年12月31日前已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了手续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2006年调整范围为2005年12月31日前已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了手续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 二、调整时间。2005年、2006年调整待遇分别从当年的7月1日起执行。 三、调整办法 (一)2005年度调整办法 1、200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2、上述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