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天鹅洲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规模企业: 为了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当前进一步从严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2006)17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明法纪坚决制止土地违法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2006)22号)精神,进一步强化土地资源的利用与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盘活土地资产,遏止违法占用土地,充分发挥土地供应的调控作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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