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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督查2006年全省商务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吉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吉政办明电〔2006〕124号
【发布日期】 2006-10-23
【实施日期】 2006-10-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督查2006年全省商务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的通知
吉政办明电〔2006〕124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
  为全面完成省政府与各市(州)政府签订的2006年商务工作目标责任制各项任务,更好地贯彻落实王珉省长“要加强促进出口工作,争取进出口贸易良性发展”的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全省外贸工作,经省政府同意,将对2006年全省商务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和“发展杯”竞赛活动涉及商务工作的内容进行督查,有关事项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06年11月7日至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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