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京沪高速公路天津段(二期工程)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天津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津价费〔2006〕295号
【发布日期】 2006-10-23
【实施日期】 2006-10-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京沪高速公路天津段(二期工程)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市市政工程局:
  你局《关于京沪高速公路天津段(二期工程)设置收费站和收费标准的函》(市政局规费[2006]429号)收悉。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核定京沪高速公路天津段(二期工程)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