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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市长公开电话工作的意见
【字体:
【发布部门】 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石政办发〔2006〕62号
【发布日期】 2006-10-23
【实施日期】 2006-10-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市长公开电话工作的意见
石政办发〔2006〕6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长公开电话是政府联系群众的一条重要渠道。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市长公开电话工作在为群众排忧解难、收集反馈社情民意、推进机关工作作风转变等方面发挥了明显作用。今年,按照市领导要求,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又先后开通了市长信箱和市长短信热线,使广大市民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更加畅通。但随之而来的是抓落实问题显得尤为突出。最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指出:市长公开电话每周收集很多内容,要采取措施把相关的“活”派出去,使市长公开电话、市长信箱和市长短信热线受理处置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使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有效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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