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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辽宁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辽地税函[2006]125号
【发布日期】 2006-10-23
【实施日期】 2006-10-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辽地税函[2006]125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
  为统一税收政策,规范征收管理,现将我省房产税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房屋租金收入的确认问题
  对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租金全额计算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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