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共青开发区、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九江市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九江市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建住房(2006)166号)和《关于印发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建住房(2006)216号)的要求,现就我市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