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积极推进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切实加强火灾防范和风险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公安部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关于积极推进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切实加强火灾防范和风险管理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06)34号),为加快我市保险业发展,推进全国保险创新试验区的建设,发挥保险在火灾防范和火灾风险管理方面的作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该文件予以转发,请结合我市实际,认真研究部署,加快贯彻执行。
2006年10月23日
附: 关于积极推进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切实加强火灾防范和风险管理工作的通知 &nb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