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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乐府办[2006]147号
【发布日期】 2006-10-23
【实施日期】 2006-10-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乐府办[2006]147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  《乐东黎族自治县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乐东黎族自治县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  为全面整顿和规范药品流通、使用秩序,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打击和遏制制售假劣药品的犯罪活动,保证上市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06)6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决定,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为推动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重点与主要目标
  (一)工作重点。坚持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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