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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变更我市高速公路部分收费站名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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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天津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津价费〔2006〕293号
【发布日期】 2006-10-24
【实施日期】 2006-10-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变更我市高速公路部分收费站名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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