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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事局关于申报2007年度行政奖励表彰项目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山东省淄博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淄人发〔2006〕218号
【发布日期】 2006-10-24
【实施日期】 2006-10-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淄博市人事局关于申报2007年度行政奖励表彰项目的通知
淄人发〔2006〕218号
 
 
市直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做好2007年度行政奖励表彰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行政奖励表彰工作申报制度的通知》(淄政办发(2004)14号)的要求,现将2007年度行政奖励表彰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点,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和前两年行政奖励表彰情况,有所侧重的合理设置表彰项目,使表彰奖励工作切实推动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
  2、新设项目的表彰周期原则上定为3年,属系统单项业务工作,原则上不设立表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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