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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吉林省志》第二轮编修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吉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吉政办明电〔2006〕125号
【发布日期】 2006-10-24
【实施日期】 2006-10-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吉林省志》第二轮编修工作的通知
吉政办明电〔2006〕125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吉林省志》第二轮编修工作(以下简称续志工作)自2004年8月启动以来,我省大多数部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吉林省志〉(198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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