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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服务“三会一节”办公室关于“大地飞歌·2006”第三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暨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开幕晚会注意事项公告
【字体:
【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南宁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10-24
【实施日期】 2006-10-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宁市服务“三会一节”办公室关于“大地飞歌·2006”第三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暨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开幕晚会注意事项公告

为保证“大地飞歌·2006”第三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暨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开幕晚会演出正常秩序,保证演出效果和观看效果,现公告如下:
  1.购票时请确认时间、地点、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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