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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服务“三会一节”办公室关于“大地飞歌·2006”第三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暨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开幕晚会注意事项公告
【字体:
大
中
小
】
【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南宁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10-24
【实施日期】
2006-10-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宁市服务“三会一节”办公室关于“大地飞歌·2006”第三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暨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开幕晚会注意事项公告
为保证“大地飞歌·2006”第三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暨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开幕晚会演出正常秩序,保证演出效果和观看效果,现公告如下:
1.购票时请确认时间、地点、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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