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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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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陕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陕政办发〔2006〕76号
【发布日期】 2006-10-24
【实施日期】 2006-10-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卫生监督体系是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执行卫生法律法规、维护公共卫生秩序和医疗服务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保证。为进一步深化我省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经省政府同意,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
 
  (一)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监督机制,健全监督职能,实行综合执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立健全覆盖城乡、职责明确、行为规范、执法有力、保障到位的全省卫生监督体系,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依法监督公共卫生秩序和医疗服务活动,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促进陕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二)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卫生监督工作重点,着重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建立卫生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积极探索卫生监督长效机制;加强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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