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三明市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三明市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06)214号)精神,进一步防范和打击传销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安定稳定,营造良好社会经济环境,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重点与工作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