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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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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甘肃省酒泉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酒政办发〔2006〕167号
【发布日期】 2006-10-24
【实施日期】 2006-10-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驻酒有关单位: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的意见

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五部委局关于加强农村药品监督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共酒泉市委、酒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保障全市广大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现就加强我市农村食品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以下简称农村食品药品“两网”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统领,以建立健全规范化的农村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和供应网络为目标,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整合各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能,创新农村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思路、方法和机制,不断推进“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全面实施,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促进农村食品药品流通体制的改革,建立体系完备、反应快捷的食品药品监督网络和诚实守信、保障有力的食品药品供应网络,保证农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工作目标
  从2006年起,利用3年时间,健全和完善农村食品药品监督网络,乡村监督网覆盖率95%以上。进一步完善农村食品药品集中配送体系,农村药品供应网络覆盖率达到100%。规范乡镇卫生院药品采购代配行为,80%以上的医疗机构药房达到“规范药房”建设标准。三分之二的县(市、区)基本达到国家制定的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标准。逐步开展食品供应“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饮食用药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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